詩的前半部分寫三良從具體參政到殉死身亡,寫得有聲有色,情感激昂,極具現(xiàn)實意味,作者將自己的切身參政經(jīng)驗融入對歷史事件的觀照,賦予史事以豐厚的現(xiàn)實內(nèi)蘊和情感深度。詩作中的“一心在陳力”數(shù)語豈不正是詩人對其理想追求和自我遭際的表白?如果再聯(lián)系到革新派首領(lǐng)王叔文被賜死,成員王伾、凌準相繼貶死的事件,那么,此處對三良殉死的詠嘆,又何嘗不可看作是對王叔文等慘死的悲悼?
更進一步,秦穆公以三良為殉一事在歷史上是頗受非議的,但詩人自有看法,一方面,曰“明后”,曰“恩義皎如霜”,曰“生時亮同體,死沒寧分張”,大大表現(xiàn)出君主之賢明與君臣關(guān)系之密切,似乎是情之所致;另一方面,又鄭重指出:“殉死禮所非,況乃用其良?”,用“禮”為標準,肯定秦穆公的非禮。詩人進一步引用《左傳》宣公十五年所載魏武子卒,遺命令嬖妾殉死,而其子改其命的故事,說道:“疾病命固亂,魏氏言有章”。從而樹起一塊標牌。孰是孰非一目了然。指出康公應像魏武子之子那樣去做,可是,康公不僅沒有這樣做,堅持了“禮所非”的殉葬制度,而且所殉之人竟是“良”,這豈不是罪上加罪?庸上加昏?因而詩人對此行徑不能不義憤填膺,以至公開宣稱“從邪陷厥父,吾欲討彼狂”這話還只是就史論史之言,實際上,柳宗元在此早已跳出了單純的詠史層面,而將批判的矛頭直接指向現(xiàn)實了。柳宗元在唐順宗永貞元年(805年)被貶來永州,他一直企盼朝廷召回京城重用,為國效力,而憲宗執(zhí)位(806年)后,仍信讒貶賢,柳宗元仍然流放在偏遠荒涼的永州任司馬,這不能不使柳宗元感到失望、迷茫和郁憤。他欲討伐康公,實乃鞭撻諷喻憲宗;他為穆公開脫,實欲為順宗張目;他稱贊三良與穆公的生時同體,死不分張,實指王叔文等與順宗同歸于盡,借以慰藉忠魂;他詠嘆三良的冤枉而死,實即痛悼王叔文等革新志士的悲劇命運,借以抒發(fā)自己的孤憤情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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